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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农民葛锐状告“铁老大”

1999-06-03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 1998年10月6日,河南省淮阳县鲁台镇青年农民葛锐在郑州火车站候车室被告知,要交0.30元才能进厕所“方便”。葛锐认为,国家财政部、国家计委1993年11月发布文件公布第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,就包括铁道部门的“站内厕所收费”。于是,葛锐自拟诉状将郑州铁路分局告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。葛锐交上50元诉讼费,要求被告“赔礼道歉”、退回0.30元的厕所收费。

1999年4月2日,中国铁路史上首例入厕纠纷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法院经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查明,被告收取入厕费是1996年经河南省物价局批准的,并有郑州市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。当日,法庭一审作出判决:被告胜诉,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郑州铁路局对此判决表示满意,葛锐则表示要上诉。

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,葛锐作为状告“铁路车站厕所收费”第一人,胜诉和败诉并不重要,它的社会意义远远超过了案件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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